沃爾瑪被一顧客因大米生蟲問題起訴55案
發布時間:2021-09-27 15:00:18
來源:網易商業
天眼查App顯示,4月26日,李華與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接連公開,案號為(2021)粵0303民初10126-10132、10134-10181號,審理法院為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該判決書顯示,原告李華與被告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五十五案相關事實包括:原告在被告各分店分次購買了涉案食品;現場盛放的涉案食品中出現零星黑色小蟲;原告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每案人民幣1000元等。
被告辯稱,涉案大米無論是否存在生蟲的情況,均不屬于《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霉變生蟲的產品;被告履行了這個進貨查驗義務,依法不應承擔法律責任等。
法院認為,本五十五案系買賣合同糾紛。本案中,涉案食品存在長蟲的情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關乎民眾的安全,被告出售了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應承擔賠償責任。故原告請求被告支付每案人民幣1000元賠償金,理據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最終本案裁判結果為,被告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李華每案賠償金人民幣1000元,五十五案共計人民幣55000元等。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更多相關文章